食用调和油将执行新国标 已有厂家亮出配方比例( 二 )

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要求“食用植物油的名称应当反映食用植物油的真实属性。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当使用该种食用植物油的规范名称,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应当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的规定,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并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走访

已有厂家亮出配方比例

采访人员昨天走访部分超市发现,调和油种类众多,以花生调和油、橄榄调和油、葵花籽调和油、玉米调和油为主,配料表中的油品种类有2—8种。此外,调和油售价也参差不齐,同样一桶5L的食用调和油售价从40元到150元不等。

市区一家超市销售的某品牌5L装葵花籽食用植物调和油,配料表上依次标注含有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并未标明各种油的具体含量。对此,市场监管人员说,没有每种油的具体配方比例,消费者可根据每种油在配料标识中出现的前后次序,来大致判断哪种油在调和油中占比最大。

也有厂家已经标明配比,如一款福临门调和油,配料表明确注明:玉米油37%,菜籽油35%,稻米油13%,花生油10%,亚麻籽油5%。

“成分和比例都标注,哪种油占比多少一清二楚,今后消费者在选购调和油时,不妨花时间看一下各种油成分配比。”海陵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负责人表示,新版食用植物油国标12月21日实施,要求食用调和油各种油比例明示,几种油调制而成时,只能叫“食用植物调和油”,这意味着厂家不能再标“花生调和油”“橄榄调和油”。厂家在2018年12月21日之前生产的老包装产品允许销售到保质期结束。12月21日起,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植物油料(包括植物原油)采购记录、生产记录、财务记录。发现标签不符合规定、记录造假、投料和成品物料不平衡的,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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