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七旬老汉再婚 儿子担心后妈分遗产( 二 )

吕金艳称,孩子马上8岁了,他会判给谁,法院会先听取他自己的意见。至于房子,学区房跟女方没有关系,按张大妈的说法,这套房子是她赠给儿子的,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另一套经济适用房就要按比例分割了,它应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调解离婚时放弃的财产,现在还能再争取吗?

快结束时,梁先生来到了有请律师现场。他对律师说:“我刚离婚不久,当时放弃了一套房子,全部给了前妻, 每月还要承担孩子的扶养费。现在我想要再争取一些财产,不知道是否还来得及。”

大概四年前,梁先生与林女士结了婚,两方当时合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婚房。这套房子主要是由岳父出资购买的,梁先生只出了几十万。今年上半年,梁先生与妻子林女士因感情不和,想要离婚。本是想通过法院依法分割房产,可法庭组织双方调解后,梁先生作出了让步,放弃自己的份额,房子全部归林女士所有,不满两岁的孩子也有林女士扶养。与此同时,法庭也适当减轻了些梁先生每月该支付的抚养费用。“当时除了房子外,前妻是谎报了不少财产的,可我当时没有戳穿她,也没有让律师仔细去调查她的收入情况。现在我投资失败,生活困难,想知道还能不能再找前妻争取一些。”

吕金艳表示,既然已经在调解书上签过字,财产也是梁先生自愿放弃的,现在除了能找到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女方隐瞒了大笔婚内财产外,没有别的方法再争取什么了,而这种证据现在也很难收集。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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