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升级控烟令:电子烟被纳入禁烟范围 违者将会被罚款( 二 )


  实行多部门监管模式:《条例》规定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公安机关等多部门在各自行业或者领域内实施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改变了原来卫生行政部门一家负责控烟监管的模式,增强了执法力量。增加了控制吸烟措施:《条例》规定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控制吸烟公益宣传,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有关活动。《条例》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促销、赞助活动,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或者信息网络销售烟草制品,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与烟草制品。完善了法律责任:对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条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还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禁止电子烟:对于新兴的电子烟,《条例》明确规定,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因此,禁止吸烟场所不仅禁止点燃烟草制品和吸传统卷烟,也禁止吸电子烟。劝阻、举报处理:《条例》规定,禁烟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如果发现有人吸烟,确定该场所属于禁烟场所后,可要求吸烟者立刻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如果不听劝阻,市民可以拨打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举报,市长公开电话登记受理投诉后将按照控烟监管职责分工,移交相应的控烟监管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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