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过期食品被奖2毛钱 法院:少了,至少奖两千( 三 )

二审法院:至少奖励贾某某2000元

贾某某不服 , 上诉至济南中院 , 要求重新奖励 。

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 , 该案争议焦点为某区食药监局对贾某某作出的奖励行为适用法律规范是否正确 。

济南中院审理查明 , 该案可同时适用《济南市奖励办法》与67号《奖励办法》 。 《济南市奖励办法》于2016年1月1日由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济南市财政局发布 , 有效期五年;2017年8月9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财政部对13号《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 , 公布并实施了67号《奖励办法》 , 同时废止了13号《奖励办法》 。

67号《奖励办法》根据我国经济的发展情况 , 作出了“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 。 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 , 给予2000元奖励”的规定;《济南市奖励办法》对一级举报奖励的规定为“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0%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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