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举报超市食品过期 奖励金从2毛涨到2000元( 九 )

济南中院认为 , 行政奖励应符合诚信原则 。 67号《奖励办法》关于奖励数额不低于2000元的规定 , 应属对举报人的承诺 , 若不予兑现 , 有违诚信原则 。

此外 , 适用67号《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诉人贾龙予以奖励 , 更加契合当前的食品药品监管政策和制定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立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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