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送温暖资金发放 实现送温暖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 )

哪些人可以领取送温暖资金?在档的困难职工;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上学、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在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坚守岗位服务一线 , 重大灾害期间坚守抗灾一线 , 长期在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工(含农民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因组织需要长期异地工作或者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在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生产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 。

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于两节期间慰问困难职工的 , 应同时遵照帮扶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 送温暖资金走访慰问职工要坚持实名制发放 , 实名制表应包括慰问对象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慰问金额、经办人签字等有关信息 。 资金使用情况须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送温暖管理模块备查 。 送温暖物资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 , 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 大宗物品采购公开招标 , 并实名制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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