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送温暖资金发放 实现送温暖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央广网济南1月7日消息(采访人员桂园)采访人员从山东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获悉 , 为进一步规范送温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实现送温暖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 省总工会出台《山东省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明确提出 , 送温暖资金的发放标准由各地结合居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因素 , 科学合理制定 , 原则上每人次不超过3000元 , 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

办法明确 , 送温暖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各级财政拨款 , 即各级财政拨付工会使用的用于送温暖工作的专项资金;上级工会经费补助 , 即上级工会用工会经费安排给下级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专项资金;本级工会经费列支 , 即各级工会在本级工会经费预算中安排的用于送温暖活动的专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 , 即各级工会向社会募集的专项用于送温暖活动的资金;行政拨付 , 即基层工会所在单位用行政经费、福利费等通过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资金;其他合法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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