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送温暖资金发放 实现送温暖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 )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送温暖资金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 , 不得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 , 不得用于与规定用途无关的其他事项 。 不得截留、挪用、冒领 , 不得优亲厚友、人情帮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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