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企工资如何调?这些省市有了明确说法( 三 )

  根据《意见》 , 国企工资“能增不能减”的惯例将被打破 。

  《意见》从工资总额确定办法、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三个方面对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

  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方面 , 《意见》明确 ,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 , 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经济效益下降的 , 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 , 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 , 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 或者适度下降;按照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确定工资总额 , 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

  同时 , 《意见》对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 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 , 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 。 加强全员绩效考核 , 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 , 切实做到能增能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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