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让“事实孤儿”不再孤独( 二 )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 2018年以来 , 无锡、淮安等地检察机关也结合办案 , 联合相关部门 , 探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关爱和保护“事实孤儿”工作实施办法 , 并逐步推广到了全省检察机关 。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 发现、救助刑事案件中的“事实孤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本身和未成年被害人系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失踪或父母一方死亡 , 一方服刑在押 , 甚至部分案件中父母即是侵害人 , 该部分未成年人即是刑事案件中发现的“事实孤儿” 。

  据统计 , 自从2017年3月探索该项工作以来 , 江苏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 , 撤销、变更监护权 , 牵头安置等形式保障“事实孤儿”人数合计32人 , 其中支持起诉的20人 , 发出检察建议的6份 , 32人享受了孤儿或其他困境儿童分类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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