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抵扣个税遇阻 青年租房者如何分享政策红利

  1月1日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 ,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成了新年的第一个大礼包 。 然而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上线使用仅一周、真金白银的获得感还没进袋 , 不少租房人在填报时就遇到了阻碍 。

  近日 , 有租客在微博上晒出和房东对话的截图 , 内容显示 , 房东因为担心要缴纳高额的住房租赁税 , 不愿让租客填报自己信息用于住房租金的抵扣 , 并表示要么退房要么涨房租 。 帖子底下有上万留言 , 纷纷表示自己也有类似的遭遇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 , 可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 其中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 ,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抵税定额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 ,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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