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有奖举报通告( 二 )

  4.保健品传销行为 。

  二、奖励标准

  1.提供违法线索 , 经初步核实涉嫌违法的 , 奖励人民币1千元 。

  2.提供违法线索立案查处后 , 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基本符合的 , 奖励人民币1万元;

  3.提供违法线索立案查处后 , 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完全符合并提供影像资料的 , 奖励人民币2万元 。

  三、奖励领取

  1.奖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 市市场监管委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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