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创新跨域案件审判机制 二十年系列纠纷案终

  困扰沪豫两地近20年的沪西水产市场系列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 。 2018年12月28日 , 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沪西水产市场系列纠纷案件 , 依法确认各方和解协议 , 并于庭后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

  合作经营矛盾引发系列纠纷

  沪西水产市场系列纠纷案件 , 是指河南禹州市数模通讯设备安装公司等与上海普陀区长征乡五星村所属三个生产队 , 因合作经营沪西水产市场引发的10起纠纷案件 。 这是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依法妥善审理的重大跨行政区域民商事案件 。

  据了解 , 1992年至1998年期间 , 上海普陀区长征乡五星村所属三个生产队(简称上海生产队方)与河南禹州市数模通讯设备安装公司等多个主体(简称河南市场方)先后签署了8份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 , 约定上海生产队方提供土地、河南市场方出资联办企业 , 合作经营期间一切业务等由河南市场方全权办理 , 上海生产队方对经营期内的债权、债务不负责任 , 河南市场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土地实施改造、建造房屋 , 并每年分两次向上海生产队方交纳保底利润或者费用 。 此后双方依约履行 , 河南市场方在合作协议项下的土地上投资、建设、经营沪西水产市场 。 合作过程中 , 河南市场方上海大禹贸易发展公司取得了上海普陀区政府颁发的8份合作协议所涉土地中4幅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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