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法院联合区消协集中诉讼 为消费者维权撑腰( 五 )

  法院提醒:消费时不能听信其口头承诺 一定要以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为准

  近年来 , 朝阳区法院审理的消费者维权案件存在维权领域集中化、维权事由多样化等特点 。 消费者在维权时经常遇到一种现象 , 当消协组织调解双方的纠纷后 , 商家却拒不执行 , 苦坏了消费者 。 为此 , 朝阳区工商分局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模式 , 在朝阳区法院大力支持下 , 共同研究建立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 朝阳区法院、朝阳区工商分局、朝阳区消协根据案件性质建立诉调工作室 , 进行联合调解 。 经联合调解办公室调解成功的消费纠纷案件 , 如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司法确认 , 联合调解工作室(窗口)将协助把调解时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移交法院 , 便于司法确认程序快速进行 。 对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 , 法院也同样为消费纠纷设立快立、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 , 在诉讼中当事人如能达成调解 , 法院将依法减免诉讼费用 。

  朝阳区法院根据本次审理消费案件 , 提出防范和处理纠纷建议如下: 一、消费者提起诉讼要符合法律规定 。 有问题要理性维权 , 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 不能过度维权 , 同时 , 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和证据维权意识;二、在消费过程中注意留存证据 , 妥善选择纠纷解决方式 。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留存购买商品的发票 , 在接受服务过程中 , 合理使用相应方式记录权益被侵害、遭受欺诈的过程;三、充分了解产品的信息与相关格式条款 。 在接受服务前 , 向经营者咨询有关信息 , 对于商家的过度承诺不要轻信;预付卡式消费前 , 详细看清商家的格式条款 , 不要贪图其一时让利 , 落入消费陷阱;四、规范合同条款 , 谨防“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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