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起全市首例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减肥药?吃了竟危及生命 北京:提起全市首例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本报讯(采访人员杨永浩)日前 ,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对王某、谷某生产、销售假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 向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 此案为北京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及药品安全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

  自2016年3月开始 , 王某、谷某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住所内 , 通过互联网直播平台宣传某纯中药减肥胶囊具有良好的减肥效果 , 并对“减肥胶囊”进行分装 , 在未经批准和检验的情况下对外销售 。 2016年8月 , 上海居民马某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 称其在服用王某销售的“减肥胶囊”后出现眼睛、脖子红肿 , 呼吸困难 , 严重荨麻疹危及生命等症状 。 经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 , 涉案的“减肥胶囊”应依法按假药论处 。 经查 , 王某、谷某二人销售假药金额共计110余万元 , 非法获利15万元 。 2018年 , 王某、谷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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