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跑道”不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三 )

  比如 , “新国标”去年11月就已正式实施 。 与“旧国标”相比 , 新标准中的有害物质从7项增至18项 , 且用强制性替代了原来的推荐性 , 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属性 。 这一点 , 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 , 以及塑胶跑道的生产、施工等部门不可能不知道 。 既如此 , 就要在这些环节上强化“新国标”的普及与落地 , 避免有人仍以旧标准为不合格的跑道辩护 。

  正如专家所言 , 要对塑胶跑道的招标模式进行改良 。 目前的常态是 , 招投标“唯低价论” , 这客观上为一些极力压缩成本却采用不合格材料的生产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 。 学校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 , 应在包括塑胶跑道在内的教育用设施设备的招投标上 , 质价兼顾 , 价格可以货比三家 , 但质量应以安全为底线 。 对被曝出过问题的企业 , 不妨建立“黑名单”制度 , 实行一票否决 。

  事关学生身体健康 , 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 , 各方必须时刻绷紧安全之弦 。 对于已经遭受伤害的学生及其家长 , 除了必要的后期治疗、赔偿、补偿外 , 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人性化举措也应当同步跟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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