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手机丢失快递只赔500元?保价没勾选,护航有风险( 五 )

  最终 , 阆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由阆中市申通快递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赔偿杜女士损失10050元 。

  事後 , 快递公司提起上诉 。

  二审法庭上 , 杜女士主张向申通快递公司交寄的是iPhone X(256G)手机 , 申通快递公司揽件员揽件时 , 进行了开关机试验 , 杜女士还举出了事後於2017年12月10日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 以及同事的证明 , 证明内容为杜女士交寄的是iPhone X(256G)手机 。 不过 , 快递公司对此均不予认可 。 因为杜女士的同事未出庭作证 , 其证言未被法庭采信 。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杜女士与快递公司之间邮寄服务合同关系成立 , 双方都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 根据约定 , 杜女士未选择保价的 , 应选择快件的价值 , 若未选择 , 则确认该快件价值在人民币500元内 , 由服务单位在该确认价值内赔偿 。 寄件人选择保价的 , 服务单位将在保价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偿 。 据此约定 , 杜女士未选择保价 , 也未选择快件的价值 , 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 杜女士未选定价值 , 仅缴纳快递费18元 , 在发生快递物件损毁、灭失的情况时 , 快递公司应在500元内进行赔偿 。 此外 , 杜女士也未举证证明 , 在与申通快递公司缔结合同时 , 申通快递公司同意 , 即使杜女士未选择保价 , 申通快递公司仍然按照实际价值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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