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治欠薪顽疾——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调查( 八 )

  为了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 ,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 2018年1月1日生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 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较大的 , 违法分包单位和包工头将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

  “对于恶意欠薪的企业 , 要重拳打击 。 ”时福茂说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 , 故意逃避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 , 数额较大 ,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 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刘军胜则认为 , 当前要进一步发挥企业“黑名单”的作用 , 还需要在信息及时归集和推送上加大力度 , 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上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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