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须以智能身份证终结“被结婚”闹剧( 二 )

  梁钰娟的“被结婚”与民政部门的审核不严不无关系 。 但一定程度上 , 民政部门也是受害者 。 在简政放权和登记结婚背景下 , 婚姻登记人员履行的是书面审查职责 , 即只要有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 达到结婚年龄 , 即应为其办理登记 , 不宜通过盘问“祖宗十八代”等方式来杜绝冒名现象 。 人的相貌会在数年间发生较大变化 , 身份证上照片与本人相差较大实属正常 , 加之正常情况下应推定持身份证者为其本人 , 登记人员更不宜以人证不一为由“卡着”不办 。

  出现此类现象的关键原因在於 , 部门间的资讯壁垒以及身份证的不智能让不法分子有了冒用他人身份的空间 。 据报道 , 梁钰娟在身份证丢失後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并补办新证 , 但该挂失补办程序似乎毫无作用 , 根本无法阻挡他人的冒用 , 这不能不说身份证联网核查机制和资讯共用体系存在重大缺陷且严重落伍 。

  身份证的重要作用无需强调 , 相关部门对身份证件的管理水平事关公众切身利益及社会治理水平 。 无法真正注销丢失的身份证 , 导致银行、电信、工商、民政等需要实名登记或查验身份证的单位不能及时获取相关身份证件是否被挂失这一动态资讯 。 身份证并未因挂失而失效 , 而依然被当作有效证件被不法分子收集、贩卖、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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