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辽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3年至少调整1次( 二 )

  《实施意见》提出 , 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 。 其中 , 65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城乡居民 , 每人每月加发5元;80周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 , 每人每月加发10元 。 为引导激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 , 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 , 提高待遇水平 , 对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含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年限) , 每超出1年 , 每人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2元 。

  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 从2019年1月1日起 ,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共7个档次 。 各市、县可根据当地情况 , 增设缴费档次标准 , 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档次年缴费额 。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 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和缴费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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