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被误解了,关于调整GDP最终核实数的真相是这样( 五 )
接着假设统计局没有对2017年的GDP进行调整 。 那么 , 2017年的实际GDP为743586*(1+6.9%)=794893 , 而我们已知2018年的实际GDP为846563 , 因此2018年的实际GDP增速为846563/794893=1.065 , 也就是说 , 如果不调整2017年的GDP , 那么今天公布的2018年GDP实际增速应为6.5% , 而不是5.8% 。 并且仍然达到了6.5%的政策目标!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如果我们分别计算调整前后的2017年价格(即GDP平减指数) , 就可以发现问题所在 。
由于我们以2016年为基年 , 那么2016年的价格指数(GDP平减指数)便为1 。 下面我们利用下式来计算调整前后的2017年价格指数:
推荐阅读
- 【一季度】国家统计局公布2020年一季度GDP初步核算结果
- 「武汉市」关于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确诊病例死亡数订正情况的通报
- 「万典法律讲堂」【律师解读】关于违章建筑的认定处理和赔偿问题
- [中国经济]国家统计局:二季度经济会明显好于一季度
- 粮食价格:统计局:当前农业生产形势良好 粮食价格总体平稳
- 【人均可支配收入】国家统计局: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61元 实际下降3.9%
- 『就业』国家统计局:一季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下降 新增就业人员229万人
- 『CPI』国家统计局: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9%
- 国民经济:国家统计局: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06504亿元 同比下降6.8%
- 「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06504亿元 同比下降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