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八大任务“30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 )

此外,为增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江苏还将实施新生代企业家培养“新动力”计划、“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和中小企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百千万”培训计划等,强化人才支撑引领,鼓励民营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和产业链联动创新、对设备和工艺实施智能化改造。通过加快修订完善省技改综合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切实减轻民营企业技改投入负担。

  降负担,增强发展新活力

如今,民营经济已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成为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却面临诸多困难,如经营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人力成本上涨较快等。

为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我省将在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举措,全面执行增值税简并和降低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并加大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力度,涉企收费只减不增,能减尽减。同时,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构建标准统一的审批服务流程,全面实现“3550”改革目标,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我省将加强民营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工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支持,争取年度新增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力争到2021年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比不低于50%;支持商业银行通过采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提升差别化利率定价能力、减免服务收费等措施,将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同时,拓展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中介服务功能,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能力,到2020年,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信用贷款平均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抵质押或担保贷款平均审批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

  优环境,培育外部推动力

营商环境作为企业发展的“土壤”至关重要。1月初,我省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而此次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则从有效拓宽市场准入、公平推进市场竞争、进一步扩大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范围等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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