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租友”陷阱:骗财与色情服务( 七 )

  采访人员随机联系5位发布“绿色租友”信息的女性,2人表示回家期间仅可以牵手,每日在1000元左右,不同房。另3人表示,过年期间回家可同床发生性行为。有一名出租者称,牵手拥抱每日800元,若需同床发生性行为则需每天1500元。一名居住于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园小区的女性表示,自己并不租友,只提供色情服务:“2500元一夜,1000元4个小时,全套服务。”

  此后,采访人员以女性身份在群内发布一条出租信息后,很快有男性租客私聊。最初租客表示自己是需要租个女友回家过年,而在聊过几句话后,租客开始询问“住在一起你可以吗?”,采访人员询问具体是怎么个住法时,对方直截了当地问“可以发生关系吗?”。

  另外,在各租友网站上还有一些男性标出免费对外出租的信息,但实际上这些男性并非无目的地免费陪同女生游玩、回家过年,而是以女生与其发生性行为作为回报。

  在一个租友平台上,采访人员看到一位昵称为“娇娇”的女生提供北京纯伴游服务。取得联系后,对方表示自己提供色情服务,400元一次,至于春节租回家要求先做一次再聊。其微信签名显示亚运村、宋家庄、石景山、双桥、方庄都可以来,也可外出。

  采访人员按照对方要求,于1月23日晚9时许到达其指定的北京市丰台区鑫兆花园北区,见面后对方表示不提供租友服务,只提供色情服务。

  “感觉长相不行可以换一个人服务。”采访人员借故下楼,对方电话就追了过来。

  1月26日晚,采访人员换了一部电话与“娇娇”再次取得联系,“到房间门口,不要敲门。”到达指定小区房间门口后,一名身穿连衣裙的女子将房门打开。这名女子介绍,该地点只有她一个人,与采访人员电话沟通的是“客服”人员,负责揽客聊天。

  “租友协议或两人口头就以金钱、财务为媒介提供陪睡服务达成一致,在租友期间同房发生关系,就涉及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这样的租友协议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属无效,如果租友两人并不是以金钱财务等为媒介对价同房,租友协议也并无约定相关服务,双方出于情感自愿同房发生关系,不应被认定为卖淫嫖娼。

  对于类似“娇娇”的色情交易团伙,韩骁律师表示这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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