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月还款额度不高于月收入50%(12)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 , 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 个人信用良好 。
(九)能够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
(十)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六条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其他买受人及其配偶应作为共同申请人 , 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 并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 。
(一)共同申请人应同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五条除第(三)项以外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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