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月还款额度不高于月收入50%(13)
(二)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其他买受人的配偶放弃购房的 , 夫妻应现场作出共同承担债务的声明 。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在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 , 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 但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
第八条
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 , 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 , 下同)的住房套数 , 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房管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套数、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住房贷款记录等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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