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政:月还款额度不高于月收入50%(33)
4.首付款证明:
(1)购买期房、现房的 , 提供首付款收据 , 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等 。
(2)购买再交易房的 , 提供买卖双方确认的银行转账凭据、银行现金缴款单、首付款收据、资金监管凭证等 。
5.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
(1)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职工 , 提供缴存证明及明细 , 并由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核实 。
(2)异地中心缴存职工 , 提供住建部统一格式的异地缴存证明及明细 , 并由成都公积金中心进行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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