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敛数千万!四川一涉黑头目李治洪被控七宗罪,一审获刑25年( 三 )

该组织依托开设赌场大肆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经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 截止到2017年1月 , 共非法获利达数千万元 。 为寻求“庇护” , 李治洪还以各种名义送礼金、红包 , 拉拢、腐蚀个别国家工作人员 , 为其提供公安机关关于赌场的查处方案 , 规避司法打击 , 并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多重社会身份和头衔 , 向外界吹嘘、炫耀其在政法机关等单位有所谓的“官方关系” , 进一步提升本人及组织的“社会地位”和“名气” 。

成都中院一审认为 , 上述组织以被告人李治洪为首 , 结构紧密 , 人员众多 , 且较为稳定 , 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 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 并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犯罪 , 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 为其成员发放工资、奖金及配备车辆等 , 使组织能够长期运行并不断发展、壮大 , 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 。 且除长期开设赌场外 , 期间还实施了寻衅滋事2起、非法拘禁2起、敲诈勒索5起等多起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 , 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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