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纳斯达克渐行渐近 制度设计实现三大突破( 二 )

  试点注册制 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

  《实施意见》明确 , 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 。 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 , 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 。 与此同时 , 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 , 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 , 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等 。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新社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注册制的推出 , 将成为科创板乃至A股市场的亮丽风景线 。 这是中国A股第一次真正意义上IPO(首次公开发行)的市场化改革:IPO标准设计将更包容 , 如淡化盈利指标考核 , 更侧重科技含金量及成长性评估;IPO审核将首次交由上交所独立完成 , 更好推进市场化 。

  董登新强调 , 科创板虽着眼高科技产业 , 但其最大特点和优势就在于包容性与开放性 , 这种包容性和开放性很大程度就体现在注册制的试点 。 比如有些科创企业发展前景好 , 但由于研发投入过多 , 导致财务数据并不亮眼 , 科创板可通过注册制更多地接纳、吸引类似企业上市 , 从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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