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孩子,不再是关起门来的“家事”( 四 )

  “我打我的孩子还真关别人的事”

  “这是我们第一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案件 , 通过这个案件 , 我们应将幼童普法教育纳入全民普法教育中 , 这对於留守儿童来说非常有必要 。 ”近日 , 重庆市巫溪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面对该县首起支援起诉撤销监护权案的成功宣判 , 感慨地表示 。

  监护人朱某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多次对其留守在家的6岁亲生女儿实施性侵行为 。 该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办理该案时 , 要求加大对犯罪嫌疑人朱某的惩治力度 , 针对其性侵行为 , 坚持从严打击 , 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 建议从重处罚 。

  这已是《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出台以来 , 该市第二起撤销监护权的案例 。 作为全国首个为家庭教育立法的城市 , 根据《条例》 , 重庆有17个公务部门和机构对於推广和监管家庭教育承担职能和责任 , 家庭教育不再仅属於道德层面 , 而是正式进入了法治范围 。 这意味着对於全市所有儿童监护人来说 , “我打我的孩子还真关别人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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