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飞机上晕倒后猝死 航空公司二审判不担责( 四 )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 , 因为符明云的尸体被符海涛火化 , 未能对其进行尸检 , 因此不可归责于航空公司 。 此外根据各方面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 一审法院认定符明云是因自身疾病引起的死亡 。

但一审法院表示 , 航空公司自认符明云在第一航段中出现了晕倒症状 , 并在服用速效救心丸后恢复意识 , 在航班途径南昌时 , 航空公司未让符明云下飞机接受进一步治疗 。 “航空公司应当认识到 , 航空器作为一个特殊的封闭式空间 , 在旅客发生疾病时 , 其诊疗条件、环境必定不如地面 。 在符明云于第一航段已出现严重身体不适症状的情况下 , 航空公司在航班正常经停南昌时 , 未能及时有效劝导符明云下飞机 , 而选择继续承运符明云正常启航 , 违背了一个理性谨慎的人应当尽到的合理注意义务 , 主观上存在过错 。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称 。

一审法院因此认为 , “航空公司的过错行为虽未对符明云直接造成侵害 , 但客观上开启了一个不合理的危险源 , 航空公司应当对符明云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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