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党政干部队伍公开选聘党政青年人才( 二 )

四、选聘流程

01、报名

携相关材料(详见《报名须知》)到海陵区党政青年人才中心(区政府611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2019年3月15日。

02、资格审查

根据选聘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2019年党政青年人才的选聘名额。

0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两轮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选聘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向上取整,同分跟进)。

04、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前,已经工作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参加体检。遇有考生缺席体检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5、考察与签约

体检合格的,由海陵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逐个征求意见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缺额递补,额满为止。取得签约资格的人员如出现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就业协议的;

(2)往届生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供未就业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的。

0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海陵网、海陵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07、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的,集中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9年应届生且未就业的,毕业后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已签订工作合同的应届生和已参加工作的往届生,须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领取《录用通知书》,在《录用通知书》指定时间内报到,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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