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党政干部队伍公开选聘党政青年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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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党政干部队伍公开选聘党政青年人才

本文标题:海陵区党政干部队伍公开选聘党政青年人才

为进一步优化海陵区党政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和吸引优秀学子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经研究,海陵区决定选聘2019年党政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01具有泰州市户籍的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1)全日制计划内2017-2019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02、具有泰州市户籍的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2)全日制计划内2017-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学历须为附件2所列高校)。

03、具有泰州市户籍,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2017-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学历须为附件1所列高校)。

04、目前在海陵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学历条件符合以上所列要求的(户籍与毕业时间不受限制)。

注:户籍认定以2019年2月28日前本人或父母的户籍状态为准。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0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02、学习成绩良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03、年龄: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9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不限年龄。

0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三、选聘数量

01、选聘男、女生各7名左右,实际选聘名额根据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确定,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3:1,若低于上述比例,则相应调剂男、女生选聘人数。

02、单独面向海陵区大学生村官选聘1名,男女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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