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从未在共建“一带一路”中施加“不可接受的条件”( 二 )

华春莹回应称 , 我看到了有关报道 。 印方报告中所提到的几个项目情况都与事实严重不符 。 例如 , 巴基斯坦迪亚米尔-巴沙大坝项目并没有被列入中巴经济走廊项目清单 。 尼泊尔西塞提水电项目是一个商业项目 , 有关企业正围绕经济可行性等具体细节进行协商 。 至于中国港湾公司被孟加拉政府列入黑名单事 , 据我所知 , 也不符合事实 。

她说 , 目前 , 已经有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 一大批合作项目已落地生根并开花结果 , 为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 “一带一路”已经成为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 , 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 。 共商、共建、共享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黄金法则 。 中方在与有关国家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 , 始终坚持平等、开放、透明 , 按照市场规律和通行国际规则行事 。 我们从不强加于人、也从未施加任何所谓的“不可接受的条件” , 每一个项目都是有关各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 个别项目或许遇到暂时的困难或问题 , 并不能改变“一带一路”合作对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因此受到广泛欢迎的客观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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