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要的证明,免了!(法治进行时)( 七 )

  2018年6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印发 , 要求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 清理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 , 这项工作由司法部来牵头负责 。 司法部先后印发了《关于证明事项清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七个文件 , 指导地方和部门做好清理工作 。

  “据初步统计 , 截止到2018年底 , 各地区共取消证明事项6000余项 。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 下一步将发挥投诉平台对“减证便民”工作监督检查作用 , 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 , 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

  用法定证照、告知承诺等替代证明

  “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行政审批时 , 需要提供有效期只有一年的自己有能力生产产品证明 , 新增进口或出口产品还需要重新审批 。 ”不久前 , 周先生通过平台反映 , 对于长期生产经营企业 , 每年需做这个证明才能办理加工贸易 , 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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