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鼓励非公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重庆2月18日讯 (采访人员 吴陆牧)重庆市政府日前发布《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要求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资源 , 形成以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 ,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满足居民就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

  《办法》提出 , 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社区外 , 规划服务人口规模为8000—20000人的城市社区应当至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 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酌情增设站点 。 社区卫生服务站可以由社会力量举办 。 社会资本可以按规定举办连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为保证群众看病就医 , 《办法》同时规定 , 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照有关规定配置 , 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 , 中医药从业人员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30% , 每万名常住人口应当配置2名及以上全科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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