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鼓励非公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二 )

  《办法》要求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置使用健康服务软、硬件 , 适应“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要求 , 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 , 逐步实现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药服务、药品供应保障、医疗保障、医学教育和科普、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信息的互联互通 。 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