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自动清零 带薪休假“潜规则”何时休?( 二 )

  “本人已熟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公司相关规定 , 了解个人放弃年休假后应享受的工资待遇 , 但因个人原因 , 自愿提出放弃本年度休假 , 特此申请……”翻出这样一份曾经被迫签订的《职工自愿放弃年休假申请书》 , 麦琼花觉得有些荒唐 。

  麦琼花此前在大连市某软件公司担任销售部副总经理 。 由于业务繁忙 , 2015年开始 , 公司人事部在年会上给50余名员工发了一份放弃年假申请书 , 总经理带头签名 , 麦琼花不好意思不签 。 而这一签就是4年 。

  去年10月 , 麦琼花离职 , 申请2015年~2017年未休年假的补偿 , 被仲裁院告知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 用人单位不安排年假 , 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补偿 , 但职工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 , 用人单位可只支付其正常工资 。 所以 , 她申请的补偿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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