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直播禁令不妨讨论充分再下( 三 )

  但问题在於 , 哪怕游戏可以类比为连续的电影画面 , 但二者的功能截然不同 , 电影的消费意义在於被观看 , 而网友看游戏直播 , 未必是为了看画面 , 而是看主播的解说、操作 , 甚至是弹幕这种社交互动元素 。

  主播在直播中的操作互动 , 融入了自身的风格技巧 , 形成了游戏之外新的原创内容 。 比如很多人挑选主播 , 都会选择那些有辨识度、风趣幽默的观看 , 观看直播的目的性 , 并不是单纯像看电影那样看画面 。 以此来看 , 这种再创作的权利归属 , 全归到游戏公司下是否合适?

  在裁决中 , 西瓜视频未经许可直播《王者荣耀》被指构成不正当竞争 , 对腾讯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 但换个角度来看 , 直播本身也是种游戏的宣传普及 。 如果站在游戏公司利益的角度评判 , 要考虑第三方平台直播获得的流量收入 , 那同样得兼顾直播平台对游戏的引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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