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获批在全国首个试点聘任港澳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二 )

  2017年南沙自贸区举办香港劳资审裁交流活动 。 资料图片

  据悉 , 2017年5月 , 南沙率先成立了全国首个自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今天 , 可谓又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

  “聘任港澳籍仲裁员将有效弥合内地与港澳在劳动争议处理上的差异 , 让港澳同胞真正成为国家司法公正的感受者和监督者 , 逐步让港澳更加认同内地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真正实现打造粤港澳劳动关系治理共商共建共享格局 。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周贤日教授说 。

  2019年 , 将试点开展首批港澳籍仲裁员推荐聘任工作 , 目前聘任港澳籍仲裁员“1+5”制度及配套文件正在加紧制定中 。 聘任港澳籍仲裁员试行办法作为总纲将率先出台 , 按照办法 ,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关于仲裁员资格的有关规定 , 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社会公示、培训、考证、聘任等一系列流程 , 即可获聘为兼职仲裁员 , 聘任后按照法律法规将独立开展劳动争议调处、独立作出仲裁裁决 , 与其他已聘仲裁员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 以切实发挥港澳籍仲裁员对法治化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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