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同仁堂被罚1409万!北京纪委:造成国资严重损失( 三 )

同仁堂“蜂蜜门”事件

超千万罚款、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 , 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 , 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 ,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 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6.1元 。

经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调查认定 , 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 , 有2284瓶流入市场 , 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0.88元 , 没收蜂蜜3300瓶 。 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 , 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 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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