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问“见义勇为反被拘”:如何不让正义束手束脚?( 七 )

  “故意伤害”怎么变成了“过失致人重伤”?

  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到作出不起诉决定 , 在此事件中 , 当地检方的态度相对变化不大 。 但观察当地公安部门 , 在公开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中 , 赵宇由“故意伤害”改为了“过失致人重伤” , 其态度的转变 , 成为网友关注的一大焦点 。

  对此 , 安翔推测 , 公安机关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 , 应该是发现了见义勇为的因素 , 所以在公开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中 , 改变了此前的说法 。

  “此举可能是为了给赵宇换一个‘罪名’ , 这样可以在确定是犯罪的基础上 , 为赵宇争取更轻的量刑 。 ”安翔说 。

  不过 , 安翔也提出 ,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 , 在执法过程中不应该如此模棱两可 。 如果执法机关认定其行为是犯罪 , 就要坚决办;如果认定其不是 , 也要摆脱思维惯性 , 敢于坚决认定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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