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问“见义勇为反被拘”:如何不让正义束手束脚?( 九 )

  另一个使不少网友疑惑的地方在于 , 公安机关为何在检察机关决定不逮捕后 , 依然将赵宇移交检察院?当地警方的举动在程序上是否规范?

  对此 , 安翔解释 , 从程序上看 , 当地警方的做法并无问题 。

  “逮捕 , 是刑事的强制措施 , 需要检察院进行批准 。 审查起诉 , 是公安机关侦查结束 , 在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 会把相关案卷移送检察机关 , 交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 。 ”

  因此在安翔看来 , 在检方作出不逮捕决定后 , 公安机关再将案卷移送检察机关 , 由其决定是否起诉 , 是符合程序规范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