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招聘不得问妇女婚育情况”引关注( 二 )

  据了解,早在2016年,江苏就出台《关于促进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专人上门约谈侵害女性就业权益单位。但采访人员采访发现,在一些中高端岗位,隐性就业歧视仍然存在。

  “我大学毕业后连考三年公务员,每次都是笔试过了,面试被刷下来。后来打听到,原来那个岗位要招男性,我就再也不考了。”南京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郭一萌表示,在实际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性别歧视现象往往难以监管,难免影响女性正常求职。

  “在男生、女生条件相差无几时,我会优先考虑录用男生。”南京一家国有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坦言,女性要经历一次或两次生育期,企业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你休假就得别人去填这个空,加上很多家庭女性需照顾孩子,精力分散,对工作关注度必然受影响。

  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总监表示,从自己20多年的人事工作经验分析,刚入职时男性与女性的工作能力差距不明显,有时女性甚至优于男性,但30岁以后很多女性因为把更多精力放到家庭,工作专注度普遍不如男性,很多单位高管都是男性也是这个道理。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葛文静对此并不认同。她表示,用人单位要正视男女性别的差异,根据自身情况甄选人才,做到人尽其才。女职工生育是一种付出,是对社会的贡献,生育的代价只压在女性群体上显然有失公允。“女性生育只是暂时的,如果公司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则可以克服暂时的困难。复岗后,优秀女性会尽量平衡好工作和家庭。”

  罗茜也表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岗位更适合男性,有的岗位更适合女性。比如我们公司的实验技术员,工作枯燥,女性更容易沉下心来,很容易胜任;而公司里的一些需要体力的搬、扛、运的工种和需要长期出差的岗位则更适合男性。只要公开公平,求职者也能理解。而对于一些企业存在的就业歧视,则需要多方合力,多措并举。

  “实现就业公平,企业责无旁贷。但还是建议相关部门适当采取经济杠杆手段。”卡思优派人力资源集团创始人魏亮说,二孩政策放开后,用人单位可能要承受女性员工休两次产假,一些中小企业出于用人成本考虑难以接受也可以理解。现在女性生育有生育保险,如果在产假期间政府部门能推出诸如稳岗补贴之类的经济补贴,或对聘用女职工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相信能激励企业招用更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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