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个优先” 苏州市委一号文件锁定“三农”( 三 )

在“苏州大米”公用品牌建设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培育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着力培育孵化一批“苏”字头农业特色品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到2020年全市新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到80%。

加快实施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2%。加快农机装备技术创新,整体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0年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达90%。加快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全产业链、全链条数字农业示范应用,今年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67%。

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今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6%,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超过5.0。积极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教育、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今年新增共享农庄10个、休闲农业精品村7个、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0条,全市休闲农业收入达39亿元。

强基础,为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提供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深入实施,需要进一步筑牢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市委一号文件从农民增收、乡村治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作出了部署。

坚持富民优先导向,加快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将实施,如,我市将创业担保贷款调整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把支持对象扩大到全体农村创业者,个人自主创业贷款最高额提高到 50万元。完善农村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从今年起到 2020年底,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在培训期间每月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弘扬现代文明乡风,加快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我市将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广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国家级改革试点经验,持续深化“五民主两公开”制度,到2020年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 98%,所有行政村均开展乡村“微自治”。

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全面推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年度增长率保持 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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