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些标准可认定为总部企业,奖励细则看过来( 三 )

  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在汉设立的总部或者区域总部 , 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在汉投资设立的二级(含)以上总部或者区域总部 , 满足上述第四项规定 , 可认定为总部企业 。

  市发改委表特别说明,关于地方财政贡献的估算问题 , 可按照申请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在上一个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完毕后在我市形成的纳税总额的1/3进行初步估算 , 具体数额以税务部门反馈情况为准 。

  关注二:怎么奖励?

  摩拜团队很年轻 。 采访人员陈诚 摄

  落户奖励 。 在我市新设立企业(2017年1月1日及以后 , 下同)经认定为总部企业 , 实收资本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 , 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5%给予落户奖励 , 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实收资本5亿元以下(不含5亿元)的 , 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落户奖励 。 奖励资金自认定为总部企业年度起 , 分2年每年按照50%的比例予以兑现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