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部门将开展飞行检查 建立骗保“黑名单”制度( 二 )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 , 2019年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 各省份将在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 , 结合地方实际 , 针对薄弱环节 , 确定1至2个专项治理重点 , 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 。 3月底前 , 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 并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4至8月 , 各统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9至10月 , 省级医保部门开展抽查复查 , 并于11月底前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 , 将进一步按照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管重点 ,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 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 , 重点查处挂床住院 , 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 , 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 , 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 。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 , 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 针对参保人员 , 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 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 , 要加强监督检查 , 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 各地将制订出台举报奖励具体实施细则 , 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 不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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