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享5年税收优惠
文章原始标题为:三部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人民网北京2月27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 ,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宣部等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 通知明确 ,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 可以享受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 。
通知明确 ,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 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 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 , 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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