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享5年税收优惠( 三 )

  通知指出 , 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 , 应按有关税收优惠事项管理规定办理优惠手续 , 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应将转制方案批复函 , 企业营业执照 , 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 , 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关材料 , 相关部门对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批准文件等留存备查 , 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

  通知提到 , 未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或转制文化企业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 , 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已享受优惠的 , 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已减免的税款 。 对已转制企业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税款 , 在通知下发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 , 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 。 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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