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启用和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 , 3月1日起 ,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将为准予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 , 统一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 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 , 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 , 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是登记机关依法颁发给各类市场主体的重要凭证 ,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 , 营业执照所关联的市场主体信息越来越丰富 , 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 。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 履行统一登记市场主体职责 , 2019年3月1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启用和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 与原版营业执照相比 , 新版营业执照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展示市场监管新气象 。 适应机构改革要求 , 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及拼音字母作为背景文字 , 将监制单位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体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主体登记的法定职责 。 对装饰图案进行重新设计 , 使用波浪形边框 , 寓意在合理有效的市场监管下 , 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市场秩序公平有序 。 优化版面布局和防伪技术 , 展示营业执照美观大方、易于识别、不易伪造的特点 。 此外 , 现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证》中的监制单位名称等也一并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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