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反杀案”纠偏 让老百姓越来越相信法治的力量( 三 )

涞源县检察院经审查查明:

王某于2018年1月寒假期间到北京其母亲赵印芝打工的餐厅当服务员 , 与在餐厅打工的王磊相识 。 王磊多次联系王某请求进一步交往 , 均被拒绝 。 2018年4月28日 , 王某到北京的餐厅找其母亲赵印芝 。 次日下午王磊将其约出直至第二天凌晨四五点钟 , 不断纠缠王某 , 强行不让其回去 。 赵印芝等人找到王某将其送回涞源家中 , 王磊追到家中要求见面遭到拒绝 。 同年5月至6月期间 , 王磊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 , 以自杀相威胁 , 发送含有死亡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 , 扬言要杀王某兄妹等方式 , 先后六次到王某家中、学校等地对王某及其家人不断骚扰、威胁 。 王某就读的学校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防范王磊 。 王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 , 并向涞源县、张家口市、北京市等地公安机关报警 , 公安机关多次出警 , 对王磊训诫无效 。 2018年6月底 , 王某的家人借来两条狗护院 , 在院中安装了监控设备 , 在卧室放置了铁锹、菜刀、木棍等 , 并让王某不定期更换卧室予以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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